2006年3月3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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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撤销不称职的政协委员资格
王立武

  安徽黄山市屯溪区政协严格规范委员履职行为,对不热心政协事业、不履行委员义务的委员及时进行处理,一年多来已对7名无故缺席政协全会的委员给予公示,并撤销了3人的政协委员资格。
    屯溪区政协主席余登成说,“政协委员”不是荣誉称号。为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提高参政议政质量,2004年屯溪区政协制订并报请中共屯溪区委批转印发了《政协黄山市屯溪区委员会委员行为活动规则》。该规则对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委员资格的终止和撤销进行了严格规定。如:对未经批准连续2次不参加全体会议;在每届任期内,常委无故累计全程缺席3次及全程请假累计超过6次;连续2年未提1份提案或未报1份建议、反映1条社情民意的均给予撤销委员资格。
    日前召开的黄山市屯溪区政协十届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决议,该区两名政协委员由于连续两年未参加政协全体会议或政协其他活动,也未提交过提案、建议或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政协黄山市屯溪区委员会委员行为活动规则》,被撤销委员资格。加上去年被撤销委员资格的1名区政协委员,该区已有3名政协委员被撤销委员资格。